2017年云南下半年自考畢業證辦理注意事項
(一)自考本科畢業生檔案必須有申報確認點審驗過的專科以上畢業證復印件(畢業證原件由申報確認點審驗后退還給考生,不得將原件裝入考生檔案送省招考院,以防畢業證原件丟失)、學歷認證報告、已辦好的免考手續申請表、實習或論文合格證;
(二)對更名的考生,須有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證明;
(三)申報審核點必須在考生簽字確認過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上蓋章;
(四)根據教育部要求,從2001年起,自考畢業證書要報教育部注冊,方能承認學歷,注冊時須有身份證號。因此每張畢業生登記表第三面須貼一張身份證復印件,沒有身份證的可用戶口本復印件代替;
(五)考生必須在我省報考合格一科以上才能申報辦理畢業證;
(六)申報確認點發給考生畢業證時,同時要發給考生《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不能只發給考生畢業證。
(七)自考本科畢業生辦理畢業證后,需要申請學位者,可向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科技處)提出申請,并參加省學位辦統一組織的學位英語考試合格,由省學位辦送交主考院校審核后授予。(省學位辦電話:0871-6514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