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下半年自考辦證相關情況及處理辦法
(一)單科合格證丟失
單科合格證丟失,不再補辦。考生應寫出“說明”,交給發證的縣(市、區)招考機構,縣(市、區)招考機構查實后蓋章交考生保存。考生辦畢業證時須將“說明”和其他材料一并交縣(市、區)招考機構。
(二)考生更名
畢業證上的名字,以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名字不一致的考生,須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證明,說明兩個名字是同一個人。將開好的證明交到縣(市、區)招考機構,縣(市、區)招考機構將此證明裝入考生檔案。更改名字未經過公安派出所批準的無效。
(三)轉檔手續
考生原在外地考試,檔案還未轉到考生現在所在地的,請速與外地考辦聯系,辦理轉檔手續。與外省考辦聯系時須聲明轉到云南何地區,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提供的線索轉到考生現在所在地。轉省外的檔案,必須通過州(市)招考機構審核登記后上報省招考院辦理。考生轉檔時必須在檔案袋上寫明身份證號、新考號、考試時間。省內轉檔案不需要通過省招考院,州(市)之間互相辦理即可。為防止偽造檔案,轉檔案要由招考部門通過機要郵寄,考生不得自帶檔案,否則不予承認。轉檔案時考生必須將準考證交到縣(市、區)招考機構,然后辦轉檔案手續。
(四)免考手續
免考手續必須在網上申報畢業證前辦理。按照《云南省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細則》的規定,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到報名點填寫免考申請表,免考費與報名費相同,每科交費32元。考生持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全日制高等學校畢業時的考試科目成績單復印件(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方可生效)。英語、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原件、復印件,請申報確認點初審,審驗后在免考申請表上蓋章。考生到省招考院辦理免考手續時須帶畢業證原件、復印件。省招考院驗證后在復印件上蓋章,原件退給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