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云南自考《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和全國考委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學前教育專業考試計劃的有關要求,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決定調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專升本)考試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從2019年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含專科、專升本,面向社會開考和應用型)執行新的考試計劃(見附件1),考試課程安排、畢業證書辦理均按新計劃執行。
2、本專業部分課程的成績由理論考試和實踐性環節考核兩部分合成,其中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占70%,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占30%。這類課程包括專科的“學前兒童保育學”、“幼兒園教育活動設計與組織”、“學前兒童游戲指導”、“學前兒童科學教育”、“學前兒童語言教育”、“學前兒童健康教育”、“學前兒童藝術教育”、“學前兒童社會教育”,本科段的“幼兒園課程”、“學前教育研究方法”、“學前兒童發展評估”、“家長工作與家園溝通”、“幼兒園班級管理”。
3、已取得原考試計劃中的合格課程,按專業考試計劃調整前后課程替代表進行替代(見附件2);已在專科階段進行替代的合格課程不能在本科階段重復使用。
4、根據《全國考辦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綜合實踐課程考核實施要求〉的通知》,經征求主考學校意見,制定了《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專升本)綜合實踐課程考核實施要求》。相關院校應根據上述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幼兒教師實習指導”(專科,課程代碼12349、6學分)“幼兒教師教研指導”(專升本,課程代碼12657、6學分)綜合實踐課程的具體考核辦法。考生全部通過專業考試計劃中所要求的專業核心課程后,方可參加綜合實踐課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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